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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反馈:湖北沿江工业污染和环境风险依然突出(2)
2019-12-02
荆门市作为磷化工产业主要聚集地区,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从未对磷化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开展专题研究,以磷化工企业主要集中在下辖钟祥市为由,将整改责任下压给钟祥市政府,既未给予支持指导,也未督办跟进。现场督察时,钟祥市整改等待观望,敷衍应对,14个磷石膏堆场中,有11个不同程度存在防渗、截洪和防扬散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环境污染和隐患十分突出。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改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另外,恩施州利川经济开发区未建成污水处理厂,但当地2018年初即虚报已建成投运,“回头看”期间仍然虚报完成建设。截至“回头看”时,利川市每天约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清江。
二是整改责任落实存在差距。
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武汉市洪山区未按期完成巡司河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却于2017年12月擅自将未完工项目剔除后进行评估,并在公众测评中弄虚作假,上报巡司河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武汉市水务局未认真审核把关就直接将洪山区提供的情况上报。至“回头看”时,巡司河仍未消除黑臭。武汉市黄孝河明渠、随州市南郊1号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际未完成,水体依然黑臭,但均上报已完成治理,弄虚作假。
襄阳市整改工作推进不力,2017年8家燃煤大户中6家未完成减煤控制目标,其中4家耗煤量不降反增;襄阳安能热电有限公司6台燃煤锅炉仅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配套脱硝设施较少启用。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细颗粒物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均未达到整改方案要求,细颗粒物浓度等指标不降反升,被原省环保厅实施区域限批,但该市在限批期间仍然违规审批8个涉气项目。
咸宁市咸安区斧头湖湖心、淦河西河桥两个国控断面2017年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但考核时未启动相应否决程序;市政府2016年印发实施的空气质量和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考核办法,至“回头看”时仍未落实相关资金,有关规定名存实亡。
三是敷衍整改问题比较突出。
在一些具体整改工作中,一些地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武汉市南湖周边污水直排问题整改进展严重滞后,整治工程无一建成,南湖水质长期为劣Ⅴ类。环湖43个排口中,有17个明显混有大量生活污水,其中民院闸大量污水直排,群众反映强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量污水长期直排南湖,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380毫克/升。另外,旧账未还,一些开发区域又欠新账,江夏区豹子山街何家湖小区及周边新建楼盘每天几千吨污水直排黄家湖湖边塘。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武汉市检查污水直排情况
填湖占湖仍有发生。2017年以来,经武汉市江夏区政府批准,武汉鸿信世纪、美加置业两家公司填占汤逊湖湖边塘水域约40亩,用于房地产开发。咸宁市对填湖占湖行为打击不力,嘉鱼县金色年华生态养生谷项目违规侵占蜜泉湖湖泊保护区水域100余亩,用于建设旅游设施,直到此次“回头看”时才紧急拆除相关设施。